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

莽夫酒後撞死人,現實諷刺

jul 5, 08晚回家見到以下1則新聞

「賽車偈王」遭醉車輾頭亡

曾在賽車場上身經百戰的電單車好手,退役後擔任車行技術總監,被譽為"偈王",昨跳槽新公司首天上班,為帶兒子看醫生,延遲一小時駕駛新僱主給他的電單車履新,途經東區走廊,遭一輛橫衝直撞「醉車」輾爆頭顱慘死,遺下妻兒及遺腹子,亦令死者家人頓失所依。

消息稱,肇事私家車司機,較早前已在灣仔撞車後不顧而去,詎料行經東廊再度失事,造成人命傷亡,因涉嫌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,被警方拘捕,稍後以一萬元保釋外出,月底返警署報到;現場封路四句鐘,車龍一度塞至灣仔。

警方消息稱,三十一歲男子區X傑,昨晨十時四十分,駕駛俗稱「掃把佬」旅行私家車,在灣仔行駛,至馬師道及鴻興道交界失控,先撞交通燈箱,再撞一輛私家車,但不顧而去,被撞私家車司機報警調查。

救護人員將肇事私家車司機送往東區醫院治理,有人承認曾飲酒,接受酒精呼氣測試,證實超標四十度,警方同時發現他涉及先前灣仔撞車後不顧而去的案件。

其實酒後撞死人

飞车撞人
屢見不鮮,但呢1單睇完之後不單令人髮指,更覺現實諷刺。飲酒嗰個吹波仔都可以超成40度(標準喺22度),咁佢個score咪有成62度咁多
惊讶
,我都唔知佢明知自己勁飲完仲要去揸車....................喺灣仔已經撞倒嘢,証明你個清醒度同反應度唔掂啦................hit and run又繼續揸................直至撞死人先肯停


我真喺覺得呢d人好x賤

开骂
,你1喺自己攪"倒"自己,自己受番就算啦。真喺當正自己喺superman咩,可以抵抗酒精對身體作出嘅物理反應


佢就無嘜事,但無辜辜咁害咗1個家庭,個老婆仲大住肚,第時1個女人就要帶住2個細嘅生活

個死者以前以出入賽道為職業,反而無事; 宜家竟然斷送喺1個唔付責任嘅莽夫手上,真教人無奈

无奈 印堂黑黑
同諷刺


真喺希望改例,提高刑罰,重判呢d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嘅賤人

怒
。飲完酒嘅朋友真喺唔好再逞強........坐車啦,唔為自己,都為吓人啦

8 則留言:

  1. 當日我正由中環搭巴士到北角享用美食,本來 30min or less 既路程因為呢單交通意外用左超過 1hr。 我返到屋企至知發生乜樹,跟手就破口大罵,呢 d drink and drive 既人真 xx …… %$#@*&!@#% &+ ,自已衰重唔夠,重要累人,唔死都冇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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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jj jei, oh...in fact, i would like to share a link with you: http://www.hk-fd.net/mag/eat.php probably it's illegal..... read it or not...it's up to you lar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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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真係好慘, 就算比佢坐100年獄都陪唔番個生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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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其實唔駛咁激憤, 因肇事司機係會有應得嘅懲罰承擔是次嘅禍.
    總好過大陸, 你可能都有聽過, 車死人係要坐監, 但車傷人則要視乎狀況賠償, 金額大的可能係一世不可負擔...所以D大陸司機寧願倒車撞死嗰D原本只係受傷嘅人, 最多咪坐幾年/逃之夭夭 - 呢D咪仲無良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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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呢邊都係呀,撞傷人可能好多手尾,闖禍者寧願無手尾跟!我唔止一次見過報紙上報導,話肇事司機撞到人之後,倒車再碌多個受害人一次,等佢surely dead 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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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好少咁激呀,老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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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好離譜呀!
    我都要calm down,無謂激親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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